第24章

    第24章
    椒房殿。
    陈王请旨赐婚一事有了了结, 陛下的身子无大碍,皇后不便在甘露殿久留。
    “流钥,我们派去蜀中的人,现今在何处?”皇后揉着额头, 询问着身旁人。
    “回娘娘, 巴蜀外的官驿俱通行无阻,但到了利州, 便有驿官不肯放行, 总得周旋个一日,所以我们的人马至今没到州府。”流钥回禀道。
    这话方了,两人都觉得不对劲。
    萧谨华既敢背着李将军向陛下请旨赐婚, 便是在蜀中各官驿都提前作了安排, 是不想消息那么快传到李将军耳中。
    蜀中山高水远,不走官驿官道, 消息到蜀中总要一月半的时日。
    为掩人耳目,派去的信使并未报出椒房殿的身份, 但名义上也是官使。无缘无故不为官使放行, 乃是大罪。
    已是最快了。
    可李将军的奏疏,今日快马加鞭送达长安。说明这消息早几日已被李将军知晓。
    是有旁人递了消息,且在朝中地位不低,否则不可能越过陈王的势力, 将此事这么快告知李将军。
    会是谁呢?
    此事不算大, 其中既无利害关系, 也没什么好处。
    “娘娘, 许是….陈王在长安的人递消息过去,想卖李将军的好。”流钥猜测着。
    皇后点点头。
    也只能如此料想。
    “再遣人盯着些晋王,若有朝臣私下拜见晋王, 必要向本宫报来。”
    “是,娘娘。”
    流钥才走,外殿的小黄门快步入内。
    “娘娘,三位姑娘前来请安。”
    “让她们进来。”
    自上次云湄被安插在身边,郑明珠便对来到椒房殿发怵,总觉得是皇后在试探自己。
    她跟在郑兰身后,不多说话。姑母问着,便答应一二。这当口,说多错多。
    “陛下不允陈王于长安内逗留。想必明日会启程去巴蜀。”
    “你们与陈王,多少有几分兄姊的情分在,明天便去长安城外送一送他。”皇后说这话时,目光落在郑兰身上。
    郑明珠便不必说了,前日差点挠花萧谨华的脸。她沉默着,不言语。
    “珠儿,陈王此去,大抵不会再回长安。这么大个人。也别再闹小孩子脾气,面子上总要过得去。”
    郑明珠不情不愿,哼哼着:
    “是,姑母。”
    - -
    郑明珠口中答应,心里盘算的,是如何躲过去。她不愿意见萧谨华,哪怕是最后一面。
    若每次相见,想起的都是从前的龃龉,和不堪回首的往事。那么不见也罢。
    第二日晨起,郑明珠干脆不梳洗,只披着绵软的里衣,方便佯装生病。
    下榻后,她自行去殿中储物的小阁之中,在琳琅满目的金玉珠宝和名家书画堆里,翻找着一个早该丢弃的东西。
    那是一只狼王首骨。
    因年长日久,狼骨已经微微泛黄。眶骨凸起,兽牙尖利。只观这骨头,便能知这是一头何其凶猛的野畜。
    在首端的面骨上,镶嵌了几颗细小而劣质的珍珠和贝母。
    当初从乌孙归来时,几经波折,这完好的骨头也颠簸出细碎的裂痕。这几年一直压在箱底,故而今日才瞧见。
    郑明珠将狼骨捧在手中,顺着兽齿间的缝隙向内看,久久不能回神。
    这东西,原就是萧谨华的。
    今日,便还给他。
    侧殿的郑兰姐妹二人,不知道郑明珠不想去长安城外相送,在殿外候了一刻钟,亦不敢催促。
    最后二人怕误了时辰,进去询问。
    “你在这做什么?”郑竹见郑明珠蓬头裸衣,不知拿着什么骷髅发呆。
    “…….”郑兰能瞧出郑明珠的心思,问道,“大姐姐若身子不适,不去长安城外也好,姑母那里自有我们解释。”
    “姐姐可有什么话,要带给陈王殿下的?”
    思绪骤然被打算,郑明珠回过神,恰听见最后一句,回应:“没有。”
    而后,她走上前去,将手中的狼骨递给郑兰。
    “把这个给他。”
    “好。”郑兰虽一头雾水,但没有多问。她话音刚落,手中的狼骨便被一旁的郑竹抢了过去,紧紧抱在手中。
    郑竹瞥着郑兰,眼中闪过一丝不信任。像是怕这人动什么手脚一般。而后,她自知此举不妥,找补:
    “….二姐,我来拿。”
    “郑明珠,你都在殿中藏了些什么呀,也不嫌骇人。”
    “长安城里哪个姑娘如你这般野蛮。”
    “…..”
    郑明珠听郑竹念念叨叨,见二人走远上了马车,便重新卧回榻上,不再理会。
    - -
    入秋后,长安日渐寒冷。晨间白露撒在枯黄的草地,踩上去泛着绵密的碎裂吱呀声响。
    廊亭之侧,一人一马,迁延停驻。
    亲王前去封地,本该由礼官拟定商议,拜别皇帝,百官相送。但事从权宜,送者寥寥。
    “三哥哥!”
    隔着丛林秋草,女子甜软的声音听不真切。萧谨华怔住,有一瞬晃神,侧首回望过去,寻觅着声音的主人。
    两个郑家的姑娘从不远处的车马上下来,小跑着靠近。
    郑兰向他招手。
    他盯着宝车随风飘动的帘盖,也不知在期待着能跳出个什么人来,哪怕是讥言冷讽几句,也能让这空寂一路生出点活气来。
    可是,什么也没有。
    “二妹妹,三妹妹。”萧谨华还不至于对前来相送的两个小姑娘冷脸,淡笑着点头。
    “蜀中湿冷,三哥哥去了,定要及时添衣。”郑兰拿出今晨做的糕点食盒,交给萧谨华身后的随行侍卫。
    互相寒暄几句,到了该启程的时辰。
    萧谨华转身,走向亭畔红骢,脚步极慢。
    方才郑兰和陈王在寒暄,郑竹没有插话,此时才想起郑明珠的嘱托,叫住萧谨华:
    “殿下!等等。”
    她将手中盖着绸缎的狼骨递上,说道:“这是大姐姐让送来给殿下的。”
    掀开绸布,狼面骨上镶嵌的贝母折照日光,明亮晃眼。
    萧谨华拎起骨头,问:“她说什么了?”
    郑竹被问住,看了一眼郑兰,摇摇头。
    郑明珠什么也没说。
    而后,众人只见萧谨华阔步跨上烈骢,勒转缰绳,打马直向长安城内去。
    未央宫城门侍卫森严,来往随行需事先报递。萧谨华策马入洛城门,连闯三道卡。
    直奔□□文星殿去。
    “郑明珠,出来!”
    萧谨华横眉竖目,来势汹汹,手中提着一柄兽骨,仿佛殿中之人是生死之敌,如此模样吓坏了守在殿门前的思绣和云湄,她们尚未行礼便被攘至一旁。
    “陈王殿下!殿下,我们大姑娘今日发了寒症,方才服了药睡下。”
    “殿下!”思绣爬起来想上前去拦。
    珠帘碰撞,叮当作响,萧谨华闯入殿中内寝,立在榻前。
    他看着榻上被锦被包裹严实的人,探出一指勾开一角。只见少女睡眼朦胧,面颊留有软枕绣梅的印痕,红扑扑的,半点不像生病模样。
    晨间回笼觉总爱多梦,郑明珠方才睡了小半个时辰,却做了个长梦。
    她梦见了从前在乌孙的时候。
    那时乌孙与大魏在边城开战,萧谨华为质子,备受欺凌。而她作为萧谨华身旁的一个婢女,自也好不到哪里去。
    有时劳累一整日,在马厩中昏昏欲睡,半梦半醒间都在担心被单于拉出去祭旗。
    后来战事和缓,双方依然僵持着,大魏始终落在下风,他们的处境依旧艰难。
    尤记那是乌孙一年一度的围狩。按照乌孙习俗,便是在几片山野之中,放入恶狼沙鬣等猛兽,参与者只要能打败对手,猎得狼王,便被称为勇士,加官晋爵。
    那年则与往年不同,猎物中不光有猛兽,还有大魏的战俘以及大魏金尊玉贵的皇子。
    那些嗜血成性的乌孙人红了眼,个个跃跃欲试。
    当愤恨淹没所有的感官,恐惧反而成了勇气。郑明珠和萧谨华一同被扔进山里,可她那时候半点都不害怕。她甚至觉得自己在乌孙待久了,也成了疯子。
    明面上打不过,他们便躲藏迂回,设计让这些乌孙人自相残杀。最后在一个名叫那图拉的壮汉与狼王决斗时,郑明珠用弹弓射瞎了那图拉的眼。
    眼见乌孙人被兽分食内脏的场面,郑明珠心觉痛快,怂恿萧谨华去猎杀那猛兽。
    当时二人俱是少年,那狼王足比他们高一倍。萧谨华当时看着她笑,提着那图拉的弯刀,竟真这么去了。
    小小的薄石片,再次射向缠斗的一人一兽。
    只是这次,目标是狼王。
    所有人都没料到,今年的勇士,不是万众瞩目的那图拉。
    萧谨华和郑明珠走出猎场,他们穿着魏国书卷气的长袍,拖着狼王首,鲜血淋漓一路。
    郑明珠本想着把那图拉的脑袋也一起拎出来,可怕单于大怒危及性命,只得作罢。
    但他们偷偷卸下那图拉的一颗牙,后来用铁钉镶嵌到狼首骨牙中。
    乌孙人被打了脸,单于勃然大怒,下旨斩杀萧谨华。却被大祭司制止住,在乌孙,猎得狼王的勇士若不被尊重,母神将永不赐福乌孙的战将。
    哪怕勇士是魏国人。
    那是郑明珠在乌孙少有的开心日子,他们处理了狼骨,挂在墙上。她觉得狼骨光秃秃的难看,想镶上几颗珍珠。
    远海之地的乌孙,珍珠是天价之宝,以他们的境地哪里可以轻易拥有。于是便找来了珠光琳琅的贝母片来代替。
    “等本王带你回了大魏,四十又二颗狼牙,均用东海明珠替换。”
    郑明珠是怎么答的;
    那图拉那颗门牙就不必了,他不配。两人相视大笑,笑意中尽是对未来的期盼。
    郑明珠半梦半醒,面上仍带喜悦。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前,她一时不知今夕何夕。
    “你怎么来了?”她清醒过来,连忙起身,目光警惕。
    萧谨华冷笑一声,拎起兽兽轻轻摇晃着:“怎么,不想要了。”
    “本来就是你的,还给你而已。你若觉得碍眼,大可扔了。”郑明珠昂起下巴,“我这,不存杂秽。”
    昔日共同的荣耀,成了杂秽。
    好、好。萧谨华目光黯淡阴沉,他将兽骨扔在郑明珠身侧,双手攀上少女的肩,低语道:
    “这么好的东西,怎会碍眼。”
    这兽骨见证了他手刃乌孙猛士,日后,还要看着他自蜀中起兵,杀回长安。登帝位,娶娇娘,报国仇。
    怎能轻易丢弃。
    萧谨华垂眸审视郑明珠片刻,随后放开手,冷言道:
    “东西,便留在这。”
    “日后,本王一并来取。”
    话罢,男人阔步离去。
    郑明珠心中窝火,举起狼首狠狠掷了出去,砸在地上摔出“砰”地一声。
    兽牙七零八落,碎了。
    - -
    陈王连闯三门,大闹文星殿的事很快在皇城中传开了。陛下病中不管事,最后是皇后给压了下来。
    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这样一通下来,叫什么事呀。此事,是陈王不对。
    此生都不会有几次再见的机会了,还这般记仇做什么。
    皇后也懒得为这些小儿女的事费尽心思,打发了几个乱嚼舌根的宫娥黄门,流言几日便沉寂下去。
    加之,近来长安城的视线,都盯在即将随都水丞,自东吴会稽郡治水而归的孟家长公子孟元卿身上。
    孟太仆如今虽位列公卿,但早年在未攀上郑家这门大族姻亲时,只是河中郡一个小小郡丞,在众多长安属官中实在不起眼。
    但孟家大长公子,却是早年名扬长安,是公认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
    成宁十五年,亦是会稽郡水患,文武百官俱无良策。陛下于各郡国征辟治水之才,当时的孟太仆便采纳孟元卿的治水之策,面见圣上。破格辟为司农府都水丞。
    后来,孟太仆直言治水之法并非出于自己,而是当时年纪尚轻的孟元卿。
    之后,孟元卿被平阳侯收为门内徒。恰逢当时平阳侯为大皇子太傅,平阳侯又年迈体弱,眼瞧着孟元卿便可承其衣钵,担少傅之职。
    可惜,大皇子死了。
    陛下再没立太子,孟家长公子也就这么蹉跎下去,只在祭酒手下修书立传,干些虚职便罢。
    如今眼看着郑氏和孟氏拥立新皇,这位孟公子也要水涨船高,重新谋个太子师的职,位列公卿。
    这才回长安没到几日,门槛差点踏破。
    说媒的居多。
    孟大公子尚未婚配。
    不光长安想招婿的官宦红了眼,就连这皇城中的宫娥,也成天嘀咕个不断。
    郑明珠也是偶然在两个偷懒扯闲的宫娥口中得知,孟元卿回到了长安城。
    本与她无关,无非是长安又多了个她厌烦的人。
    郑兰倒是挺高兴的,毕竟是娘家的表兄,还嚷着过些时日回郑府去。
    说起来,郑明珠同这位孟公子还有些渊源。前些年,在她还没流浪到乌孙的时候,太尉府中养着一些门客,办着书院。
    孟元卿作为求学之人,曾在太尉府待过一年。
    也是过了许久的事。
    再有交集,便是从乌孙回来后。
    有关萧谨华的流言也好,孟元卿回长安也罢。对郑明珠来说,这些都是小事,最头等的大事永远是有关于萧玉殊的。
    赐婚的风波过去后,萧玉殊待她又冷下来。只当她是个寻常的友人,怎么也不肯再动心弦,这些郑明珠还是能瞧出来的。
    她上次,把该表明的心迹都说了出来,实在是不知该如何走下一步。
    正是涸鱼求水的时候,萧姜身边那个跛脚的小黄门,竟又主动来到文星殿,说是请郑明珠前去商议正事。
    好一个正事,怎么不算呢。
    这瞎子也还算聪慧,知道要躲着皇后的眼线,都是挑着人少清静的时刻。
    思绣将云湄拐带着去领些裁新衣的布,郑明珠独自去了锦丛殿。
    这瞎子的身子果然比普通人经得住折腾,被打二十棍,发了寒症,几日便又能起身捣鼓木雕,抚读书简了。
    那夜来给萧姜送药时,几案前堆放的竹简还有大半,今日只剩下寥寥几卷。
    不过仔细想来也能理解,若非身子骨真好,也不能在掖庭里活那么久。
    去时,萧姜正侧靠在榻旁的枕前,他面色如往日般的苍白,仿佛一拳能被打出二里地。
    这也算是装模作样,我见犹怜的高手了。
    听见外间的脚步声,男人放下手中的竹简,微微坐直了身子。他面色无虞,似乎并不在意那天郑明珠无缘无故踹他心口的事。
    “找我何事?”郑明珠坐在高椅上,“怎么,是觉得我那日下手太轻了,想让我补一脚。”
    “姑娘做事,自有道理。在下尚不介怀,姑娘何需提起。”萧姜语气平淡,像是说着旁人的事,对此浑不在意。
    “你怎样想与我无关,可我却仍介怀那日在秋梧殿的事。那一脚后,我气已消了大半,你若懂事,便好生替我出几个主意。”
    “我也就彻底翻篇。”郑明珠早就不在意了,不过是借个由头而已。
    “若姑娘不弃,在下也正有此意。”萧姜侧首,格外注意着耳边的动静。
    “那便说吧。”
    二人言语过程中,郑明珠忽然发现自己椅前的几案上,放着一只玳瑁珍珠擿。
    正是她先前遗失的那只。
    郑明珠思虑再三,拾起擿子瞧。在拿起的那一瞬,被绑在珠花间的小铃铛发出细微的响动,连她自己都未曾察觉。
    榻上的男子动作一顿,随后又状似无意接着道:“晋王的母妃卫夫人阴寿便在五日之后,往年的这几日,晋王都会在长安城内各大书肆中,寻一些番邦译来的经文。”
    “只等着在卫夫人阴寿那日,送去妃陵。”
    郑明珠思量再三,将珠花放回到几案原处。
    “你的意思是,让我在晋王殿下在外购书时,佯装巧遇?”
    这倒是好法子,只是出宫不便,需得请示椒房殿。不过郑兰这几日念着回郑府,她跟着一同便好。
    珍珠与木几相碰,咔哒细响。萧姜听在耳中,随后他解释道:“不,你明日便遣人出宫,去各大书肆将有关经文之卷尽数买下。”
    “…..而后,在晋王走遍书肆却收获空空之际,与他相见,坦明这些书都是你买下赠与他的。”
    郑明珠斟酌了片刻,深觉这瞎子所言有道理。只是,这些事萧姜既知道,在宫中想必不是秘密。
    她这样做,会不会有些刻意。
    见她不言语,萧姜像是能猜到她的心思:“你在此事上助过他,他自会容下你的小心思。”
    郑明珠点头。
    是个不错的主意,她不喜欢拖着,当即准备回去操办此事。
    “多谢,上次的事,我便不生气了。”郑明珠轻快的声音已经飘至外殿,伴着绣鞋踩地的脚步声。
    待声响彻底消失,萧姜缓步来到方才少女停留过的几案之侧,精准无误地摸到那柄珍珠擿。
    指节灵活勾缠,细小的银铃自珠花之中被卸下,随手扔进木雕角料之中。
    珠花则收入袖口囊中。
    - -
    每日出城采买的宦官宫娥不胜数,在皇城里银两到位,便没有办不成的事。
    短短一日,十几本番邦新译的经卷孤本便送到了郑明珠宫里。她也遣人留意了修仪殿出行的动静,只要萧玉殊出皇城,她便立马跟出去。
    第三日,郑明珠等到了消息。
    恰逢郑兰当日准备前去孟家,说是去瞧瞧那位才从会稽回来的表兄。郑兰也就随口询问一句,没料想郑明珠真的会应下,错愕不已。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总不能收回来。就只能在来回的车马上留给郑明珠一个位置。
    郑竹没有同去,毕竟也不是她的外祖家。
    宫内的车马停驻在洛城门之前,两人下车,准备换上宫外备好的另一驾。
    远远地,郑明珠瞧见车马旁站着位身着朝服的男子,因背向而立,瞧不清楚面容,只依稀注意到这人掌心的烫疤。
    孟元卿注意到这边,转身颔首。
    面目英秀,气比兰华。
    “两位妹妹,安好。”
    孟太仆那个老头,郑明珠在宫宴上曾瞧见过,骨骼枯槁、容颜萎靡。正因如此,她每次见着孟元卿总得怀疑一番,这孟公子到底是不是太仆亲子?
    “表哥,此行可还顺遂安泰?”郑兰柔声询问着。
    “一切安好。”孟元卿礼貌回应着,“母亲不放心,便吩咐我下朝后与你们一同回去,这便走吧。”
    “听表哥的。”
    郑明珠不愿多言,权当是哑巴,只借着车马。
    到了离皇城不近不远的书肆后,她便主动提出下车,并说明回去后不用等她。
    “这位姑娘,需购置些什么?”副掌柜是个爱谈笑的中年男子,见郑明珠,立刻请她入内。
    无论是浆纸,还是已经不大常用的竹简,都不是普通人家能采买起的。只看郑明珠周身绫罗,便知非富即贵。可大户人家,极少亲自前来,多是派侍,倒是奇怪。
    副掌柜心中犯嘀咕。
    “这些是志怪杂书,这些经史都是肆中儒生所誊写。”副掌柜翻开一本,啧啧感叹,“姑娘您瞧,这一手的好字….”
    郑明珠忽地想起,前几日萧玉殊说他并不爱佛经,偏爱山水志趣多些。
    “讲述大魏山河或外邦风貌的书有吗?”
    “有,姑娘这边请。”
    她随意捡了几本后,便开始在书肆中闲逛,等待萧玉殊来到。
    可惜她来太早,盯着门口小半个时辰,才瞧见那抹松竹般的身影。
    郑明珠立刻弹起来,背对着门口,在排开的书卷旁佯装仔细挑选。一边挑,还一边喃喃:
    “不知这些合适与否……”
    萧玉殊才进入书肆,便瞧见了郑明珠,他走上前:“郑姑娘?”
    郑明珠回过身,面上讶异:“殿…..公子为何在此?”
    “来采买些所需的书卷。”萧玉殊暗暗打量着郑明珠。
    她似乎不大爱在文墨上用心。
    “公子可是来买外邦经卷的?”郑明珠顺着话问道。
    萧玉殊点头。
    “上次公子誊写佛经,想必是想送去与卫夫人的。那些经卷均是今岁新译的,便可以知道公子的良苦用心。”郑明珠言辞还算恳切。
    “说起来,有关卫夫人的事。还是二妹妹告知与我的。”
    她总不能说是从萧姜那听来的。
    “我也想略尽心意,故而已购了些经卷,大半放在文星殿。今日也是想来碰运气,瞧瞧能否采买到更多的。”
    萧玉殊压下心中疑虑,点头。他与随行侍卫走遍几个书肆,一无所获,原是被郑明珠买了去。
    “……多谢郑姑娘。”
    “你来此多久了。”
    郑明珠自觉方才这套说辞天衣无缝,心中正欢喜:“才来不久,恰遇见公子你了。”
    这时,书肆副掌柜端着热茶走过来,喜笑颜开:“姑娘,您已经在此坐了半个时辰,今儿天冷,喝口热姜茶暖暖身子吧。”
    郑明珠:?
    作者有话说:
    萧姜:主业小说男主,副业恋爱军师,需要的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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